嘉义县民代转贴假讯息 缴8万缓起诉

嘉义县太保市民代表会副主席吴宏哲转传假讯息,嘉义地检署给予向公库支付8万元缓起诉处分。(翻摄照片张亦惠嘉县传真)

嘉义县太保市市代会副主席吴宏哲日前在LINE转贴疫情相关不实内容提醒朋友,被嘉义县调站依涉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函送嘉义地检署侦办,检察官讯后做缓起诉处分,吴应向公库支付8万元缓起诉金。

嘉义地检署指出,吴姓被告明知新冠肺炎疫情相当严重,且卫生福利部已于今年1月15日公告为「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属第5类法定传染病,也明知不得散播有关传染病流行疫情的谣言或不实讯息,仍在5月中旬,以手机连结网际网路,登入LINE页面,以陈时中名义公开张贴不实讯息,供不特定之多数人阅览、分享,违反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14条散播不实讯息罪嫌

检察官认为,吴姓被告具地方民意代表身分动见观瞻,对地方公众事务具一定影响力,其所发布讯息不实,造成社会恐慌、民众误判,不利疫情控制,但因他并无遭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前科,犯后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且发文用意是出于提醒市民在疫期勿外出移动动机尚属良善等情,予以向公库支付新台币8万元之附条件缓起诉处分。

吴宏哲也在脸书上表示,因关心民众的健康安危,却没求证贴文是否真假就将它转贴出去、造成大家的困扰深感抱歉,经过此次的事件也让我上了宝贵的一课,提醒大家如有讯息传达请确认真实性、保障民众也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