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余屋管理费谁该缴? 管委会竟是关键!
▲入住社区后最重要的是要成立管理委员会。(示意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购买预售屋不只需要「点交房屋」,入住社区后最重要的是要成立管理委员会。根据政府规定,建设公司把新房子点交给住户后,就要开始缴纳社区的管理费用,至于尚未出售的余屋,其管理费则应当由管委会向建商收取,所以如果这时尚未成立管委会,则无法移交建商代收的管理费,社区恐面临公设无法顺利使用或运作的问题。
根据内政部预售屋定型化契约内容载明,建设公司必须在取得使用执照后6个月内,办理交屋给购屋者,其中住户点交房屋后就开始缴纳社区管理费用,而且同社区未售户的管理费,将由管委会向建商收取,这时倘若无法成立管委员,将无法移交建商代收的管理费,未来管理费收取、公设空间可能会面临无法顺利使用或运作的问题,影响居住品质。
住户在陆续入住后,就有日常公设使用需求,例如资源回收室、大厅LOBBY、信箱包裹收发室等,成立社区管委会除了可以尽快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之外,实际运作社区公共管理事宜,还可邀请第三方公正单位查验公共设备空间,并根据检验报告要求建商限时改善、确认点交并列明清册,才能保障住户先使用未开放的公共服务空间。
后续经政府单位派员至社区进行见证点交后,才能让建商将住户预缴的管理费、社区规约移交社区,确实将社区使用主导权掌握在住户手上。
若没有成立管委会,除了社区事务主导权仍掌握在建商手中,造成已入住的住户不便,非必要的公水和公电支出更无法通过管委会进行审核,相关公设无法开放造成居住品质下降外,原先住户预缴给建商的管理费,因为未移交也无法顺利纳入社区基金使用,更无法统一监督建商针对公设缺失进行改善。所以管委会成立后,可以投入社区运营,维护社区好的居住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