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清洁员穿鞋进更衣室 女怒留1星评价竟遭索赔3万

新北市一名女子因不满健身房清洁工未依规定拖鞋进入更衣室,便拍照在Google留下1星评论,事后却遭到清洁工求偿3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连姓女子去年前往健身房运动,发现2名清洁员未依规定拖鞋就进入更衣室,便拍照上传至Google留下1星评论,反遭到2名清洁员控告侵害名誉权求偿。新北地院审结,认为连女并无侵权,判2名清洁员败诉。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柯姓及郭姓清洁员主张,2022年9月17日于健身房更衣室打扫,未换上室内拖鞋,却遭到连女偷拍,未经他们允许就将照片放上公开平台评论,认为自己的肖像权遭到侵害,日后也恐遭人指指点点,故依法提告向连女求偿3万元,同时盼望连女撤下照片。

对此,连女表示,事发当天于闭馆前看到清洁员穿着鞋子进入更衣室打扫,但入口处贴着「入内请拖鞋」的告示,这已不是第一次发生,才会拍照并放上Google评论,目的仅是希望业者了解消费者的感受并改进,并非不当攻击或批评。

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当庭勘验连女张贴在网路上的评论,连女写下,「要求客人入内要脱鞋,但员工却穿鞋自由进出打扫,那为什么客人要遵照指示?把按照规定的客人当傻子吗?若因打扫方便需求,无法准备室内拖鞋吗?」等语,法官认为连女仅是陈述事实,难凭此就认定会让清洁员名誉受损。

法官指出,再者连女张贴的照片中,清洁员皆戴着口罩,穿着打扫服装,一般网友看到照片也无法辨识照片中的人是谁,不会去追查隐私,且连女的评论是针对健身房未约束员工的批评,有助于健身房改善并提升服务水准,具有公益性,为网路言论自由,故驳回2名清洁员的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