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月惠咬伤女警依妨害公务起诉 她喊冤:检方罗织罪名

屏东议员蒋月惠被屏东地检署检方依妨害公务罪起诉 。(图/记者陈昆福摄,资料照片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屏东县议员蒋月惠,被控于去年屏东县政府执行「屏东市公勇路拓宽工程」不同意户拆迁时,为表达抗议,进入管制区内,对执行公务女警拉扯衣领拳打头部,造成女警脸颊部位受伤,被屏东地检署依妨害公务、伤害等罪提起公诉。

蒋月惠为此喊冤;她5日晚上表示,受到起诉书后,看到检察官起诉内容,诸多与当时状况不合,担心被人误解,让她很煎熬该不起公布检察官的起诉书,最后决定公布。

她说,去年7月16日当天清晨5点多就到屏东市公勇路拆迁现场,9点多因手机电力不足,她才离开管制区,等她要回去,管制员警就不让她再回到管制区内。她担心县府失信,会对不同意户也采取拆迁动作,相当紧张,才急着进入管制区内,和员警发生拉扯,「我140多公分对方160多公分,我如何抓女警衣领呢?」委托律师已声请调阅警方当时搜证录影带,要在法院开庭时还她清白。

起诉书说,屏东县政府于去年7月16日上午办理「屏东市公勇路拓宽工程」不同意户拆迁,县府为民意代表率同抗议拆除,为维护拆除人员机具安全,责由屏东县警局为安全维护及交通疏导勤务之执行。

屏东县议员蒋月惠于是日上午9时10分,为向县府表示抗议,遂进入现场设有栅栏围阻的管制区域,于指挥所内因情绪激动而大声咆哮,在场警员随即在旁对其管制并录影搜证。

蒋月惠先对手持器材的员警施予暴力,捉住衣领,再握拳朝其头部殴打,致女警脸颊部、左头部挫伤、头晕呕心;再张口咬伤女警右前臂,妨害公务执行,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