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提五原则三措施 助我印刷业拓展商机

▲为协助我印刷发展经济部提出五原则措施。(图/资料照片)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经济部工业局22日和7大印刷公协会理事长厂商座谈,并提出逐案审、查资格、设门槛、禁出版、打垄断等「严审五原则」;以及技术辅导市场拓展、资金措施等「升级三措施」,助我业者巩固台湾市场,拓展大陆商机

工业局表示,两岸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后,陆资仅能投资我国现有印刷产业,且不得从事出版业,总股权比例不能超过50%。

工业局强调,而我方不但可合资从事出版业及其他印刷品业务,还能独资从事包装印刷及印前服务,且最低注册资本额人民币1,000万元,降至人民币150万元,增加国内中小企业赴大陆投资印刷业的机会

工业局解释,政府针对陆资来台,订有严谨管理机制,并透过事前逐案审查,对投资人相关背景进行查核,且禁止寡占、在政治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对国内经济发展有不利影响的各类情况

工业局说明,已自2013年7月8日起启动「印刷产业专案辅导团」,对厂商进行全面性诊断与访视,由县市公会提供需求厂商名单,公会理事长或总干事也会陪同辅导专家赴厂访视,提供客制化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