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部修法回应张丽善 地方核发光电同意函统一标准来了

地方政府怕被说图利,暂缓核发太阳能地方同意函申请,经济部6日发布《电业登记规则》修法,制定统一的光电地方同意函检核表,让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台泥提供)

光电弊案频传,云林县长张丽善9月暂缓核发地方同意函,要求中央需订统一审查作业规范。经济部今(6)预告《电业登记规则》给予回应,修法制定统一的太阳光电地方同意函检核表,让地方政府有所依循。其次要光电场在筹设许可阶段,就要先办地方说明会沟通。

光电场建置常常抗争不断,地方政府也怕被说图利业者,张丽善当时要暂缓核发同意函,有表示并非要与中央杠上,是希望建立统一规范,让公务员好办事。

经济部能源署表示,9月时行政院长卓荣泰也在院会指示,要透明化太阳光电申设程序与提升行政效能,因此经济部后续邀集法务、内政、农业等相关部会,以及地方政府和太阳光电相关公协会研商,进行《电业登记规则》修正草案研拟。

新草案重点有二,一是太阳光电发电业申请筹设许可和工作许可前,针对模组铺设最多、升压站及储能设备设置位置所在的村(里),要先办理一场地方说明会。办理前15日要通知中央及地方政府、民意代表及村(里)长,办理后15日内需于指定网站公开会议资讯。

第二是为确保各地方政府核发太阳光电发电设施同意函时,有一致且具体的检核标准,经济部这次也拟定统一检核书表格式,使地方政府可更有效检视太阳光电设施申设计划的适法性,降低外界疑虑。

经济部能源署副署长李君礼说明,原来地方说明会只要施工前召开即可,新规定等于业者要更早召开。之所以如此,是地方会觉得都要施工了才办说明会,都准了才来告诉我,到时才很多意见。不如「开大门走大路」,在筹设阶段,就先跟大家说要做甚么,有意见先沟通协调。

另外,统一版的太阳光电地方同意函检核表,要求审核的部分包括业者、场址、升压站等内容,以及需符合农业许可标准、环社检文件等。李君礼表示,过去没有统一审核标准,地方有自由度,业者也会觉得各县市标准不同有困扰。现在就订一个统一检核表,地方政府只要就这些审核就好,「以后地方不用怕图利,有问题就是经济部的问题。」

未来太阳光电发电业申请地方同意函时,经济部会要求业者先依照检核表先自评,地方再做检核,加快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