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断 胡志强:应拘留3日并没收车辆
叶少爷酒驾酿成两个家庭破碎的悲剧,引发社会广大关注,台中市议员黄馨慧29日呼吁中央修法,酒驾情节严重者应以「蓄意杀人」论处。市长胡志强也主张,可考虑对酒驾者处以拘留三日,并没收车辆,相信可以减少酒驾情形。此外,他也语重心长的说,「过于轻忽,形同纵容」,所以会真诚、严正地呼吁中央尽速提出有效的对策,减少酒驾对社会大众的伤害。
黄馨慧29日在议会中以一位酒驾肇事被害人家属的身分召开记者会,她沈痛表示,酒驾撞死人的案件屡见不鲜,受害家属往往家庭破碎的同时,还要面对冗长的诉讼程序。她建议立法院参考国外罚则,将酒驾情节严重的案件,视为「蓄意杀人」论处。
她举例表示,美国加州的法官会处罚酒驾肇事者打扫太平间、洗遗体;德州法院则判决肇事者入狱九十天,出狱后还须要到出事现场挂上「我酒醉驾车撞死某某人」牌子,以示众人。
胡志强表示,之前他提出对于与酒驾者同车连坐处分,被外界说成欠缺法律素养,但他强调自己愿意当「唐吉诃德」,为的就是不要再看到酒驾致死的事件。
警察局长刁建生也指出,二十年前,我国对酒驾处罚的立法相当粗糙,二十年来虽然经过八次修法,但对于被害人的保障,对于加害人的处罚,还是不够。
他说,去年大台中取缔酒驾的强度是五都中最高的,虽然实际上的酒驾案件并未因而减少,证明除了强化执法外,更重要的是整个社会大众对酒驾的关注还有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