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拉K罚比酒驾轻 胡志强也吓到

本报讯

拉K开车危险性不亚于酒驾,台中市长胡志强26日质疑,吸食三、四级毒品罚则比酒驾还轻,他将建请中央修法。

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队邓学鑫治安会议报告10月份检肃毒品工作执行成效时指出,今年1至11月15日共查获3044件,查获人数高达3552人,查获18万2000多公克,虽然较去年同期案件数减少151件,人数增加36人,但是查获毒品重量大幅增加5.81倍。

台中市警察局长刁建生指出,先前西屯3男1女在校生,为躲警察查缉,车速高达100多公里,警察局穷追拦到只是四级毒品,如果出事又会受到指责,但也看到事情严重性,持有或吸食三、四级毒品只有行政罚,没有遏阻效用,他建议中央修法。

胡志强也讶异吸食三、四级毒品罚则比酒驾还轻,他说,如果遇到酒驾超过标准,达到危险驾驶就可以禁止再开车,那吸食K他命呢?他认为,吸食K他命被抓到只有「罚钱、讲习」,但是不能刑责追究,「拉K」虽然是警察局主办,也请法制局研究向中央争取修法。

警察局指出,酒驾依据酒测标准规定,警方执行相当明确,但是吸食毒品到什么程度达到危险驾驶,目前无明确规定,也造成现行执法困难。台中地检署主任检查官翁珮娴认为,可由地检署与警察局共同讨论,订出与酒测一样明确化的标准,警员执行发现何种状况达到危险驾驶情况,就可移送地检署,以现行犯处理。

胡志强表示,找出问题、面对问题、解决问题数字增加代表必须找出问题,他指示以警察局为主要权责单位,召开市府协调会报,彻底将毒品赶出校园。(文/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