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企业内部安全隐患,要鼓励更要奖励
威利
8月20日,应急管理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发布会上,应急管理部调查统计司司长李豪文在介绍相关情况时表示,2025年底前,生产经营单位将全面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建立实施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助于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这已被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探索与实践证明。其中,发动企业层层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正是最新创造性成果之一。广大员工身处生产经营第一线,具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事故隐患便利条件和优势。事实表明,实施上述机制有利于激发和培育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安全意识,形成从发现报告问题隐患到核查消除、奖励推动的良性循环机制,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事半功倍地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总体来看,在“四位一体”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中,相较于法治化的部门执法监督、社会化的群众举报监督、市场化的保险机构监督,“企业化的员工报告监督”仍是一块“短板”。李豪文在发布会上披露了这样一组数据:今年1-7月份,全国受理安全生产举报件27.5万件,同比增长超过五成,其中查实15.8万件,同比增长69.9%。据应急管理部分析发现,这些举报件绝大部分是来自社会面的群众举报,而来自企业员工的举报占比不高。
那么,如何激发企业员工的积极性,让他们愿意报告事故隐患呢?李豪文表示有两点需要重点关注:一是企业要真奖励,二是车间班组要真鼓励。
“企业要真奖励”的关键在于,“小隐患、小问题、小奖励,大隐患、大问题、大奖励”。为此,需要企业建章立制,想方设法鼓励员工提供事故隐患线索。加深人们对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认识,树立起该机制的权威性。借助一个个具体的个案,让员工们看到该机制的实施成效和企业满满的诚意,调动他们与安全隐患作坚决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车间班组要真鼓励”的关键在于,“企业要对报告工作搞得好的车间班组给予表彰奖励,提高他们的积极性”。此外,更重要的一点的是,车间主任、班组长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好事故隐患报告人,树起勇于担当的精神标杆,以实打实的行动来感染和带动身边的员工,激活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工作“一池春水”,推动形成企业上下团结一心的良好局面。
从根本和长远来看,推动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还需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比如,通过培树、宣传先进事故隐患报告人典型,营造崇尚见贤思齐、见贤思进的浓厚氛围。又如,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员工对本单位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辨识能力……以文化人、以文固本,让安全生产上升为全体员工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同心合力守住守牢企业安全底线。
各地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在制定政策、部署任务、督促落实、考核检查等方面发力,推动建立实施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构建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格局,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勇毅前行、久久为功,定能凝聚群防群治强大合力,筑牢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