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老总「听老板的话」转任新部门 弃17年成就换来连降3级还减薪
▲科技老总「听老板的话」放弃17年超神业绩转任新部门,才1个月就遭连降3级被逼降薪。(示意图/记者邝郁庭摄)
记者赵蔡州/综合报导
一名丁姓男子原本在新北市某科技公司的新竹分公司任职,分公司在他的努力下,公司规模、营收不断上升,业绩一度冲上1.3亿元,直到他2022年听从老板的建议,转任到新部门从零开始新的挑战,但不料才转任一个月,就遭老板连降3级,气得他离职并提告求偿。新北地院审理后,判处公司须赔偿他551万元。
根据判决书指出,丁男2006年7月开始在科技公司的新竹分公司任职,带领被告公司新竹分公司从5个员工开始拓展公司业务,直至2022年将公司发展到员工增长到30多人,业绩也从数百万元一路上涨到1.3亿多元,他的职位也从业务一路升到新竹区总经理。
丁男的老板后来告诉他,希望他可以转调到新的部门,替公司开发更多的客户,他因为信任老板,同意离开现在的团队、放弃现有客户,于2022年12月转调到新部门,不料转调才1个月,老板就开始针对新部门的人员挑选、薪资进行干涉,甚至无故将他连降三级,从总经理降为副总经理,并逼迫他同意减薪。
丁男亲自到新北总公司找老板面对面协商,然而老板听到他不愿意签署减薪同意书后,竟当场暴怒并对他进行各种辱骂,后续更开始不让他雇用新人,并陆续解雇新部门员工,等同于要将他架空为一人部门,只要他受不了而自请离职,公司就可以省下一笔资遣费及业务奖金。
老板的决定让他深感羞辱,决定到新竹县劳工处申请劳资争议调解,然而公司在调解时仅表示双方是「合意终止劳动契约」,还拒绝给付他资遣费、非自愿离职证明书等。丁男无奈只好向法院提告,要求公司给付资遣费、业绩奖金共651万元。
新北地院审理案情,认为公司的调职命令已经违反权利滥用禁止原则,且公司声称丁男是因为不适任、表现不佳,多次劝导未改善,才会从总经理降为副总经理,然而公司却拿不出相应证据,不采信公司的说法,审酌后判处公司须赔付丁男资遣费、业绩奖金共计5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