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苓/「射后不理」有错吗?
▲射后不理的男方确有不正当交往心态,但任他达到目的的女方是否也该为此负责?(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文/苦苓
最近有关台、日、韩男星的新闻上,都出现了有人被控「射后不理」的罪状。
如果是性侵、性骚扰或与未成年性交,那当然是罪无可赦,该关一百多年,就判他一百多年吧!但若只是单纯的「射后不理」,真的有罪吗?
两个成年人情投意合,或至少是双方同意吧,发生了性行为一次之后,可能只有这一次(这叫一夜情,大家都瞭),或者有二次、三次……到N次。有一天,男的「不玩了」,甚至找不到人了,这样就被对方控诉「射后不理」,严重点的说是「始乱终弃」,总之,就是这个男人没良心、真该死!
但「射后」要怎样「理」?给钱吗?那就变成援交了;给电话号码吗?OK啊,但号码是可以改的。说些天长地久的浪漫情话吗?但这就会被一口「咬」住,脑筋清楚的男人可是不会干的。
所以,「射」后除非一直到两个人结婚,或直到女生主动说「不玩了」,否则这个男人都是「射后不理」,都花心、都薄幸、都该死。可这些女生在与那些男星第一次上床时,双方就已海誓山盟了,就以结婚为前提交往了吗?应该还没有吧!既然如此,不管双方交往多久,都有分手的可能,但只要男方一主动分手,就坐实了「射后不理」的罪状,让人忍不住想问:「真是如此吗?」
当初大家有说要「一直走下去」吗?女生上床时,究竟是真已经认定对方是「真命天子」了,还是只想满足和「明星」、「名人」在一起的虚荣?或者,根本就想从对方身上得到什么呢?反过来说,如果主动分手的是女生,应该也可以说她是「爽后不理」吧……
▲若在意「射后」是否负责,就需在「射前」好好评估。(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以两性平权的观点来看,男女合意的性行为是平等的,像控诉「射后不理」这种咬死对方的行为,像是女性的自我歧视:双方各自付出肉体,你损失了什么,又硬要人家「理」(负责)什么?如果说这样叫欺骗感情,那所有分手后的情侣都要背上这个罪名了。若真觉得「吃了亏」、「被占了便宜」,那表示妳是「古代」思想的女生,就更该避免这种「现代」女性的行为。
或许,为了以防万一,将来男生和女生上床之前,先签一张「射后会理」保证书,或是请女生签一张「射后不必理同意书」,以免横生枝节、事后闹得不愉快。而那些跟着一起爽骂「射后不理」的人,不妨也冷静下来想一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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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苓(王裕仁),台湾大学中文系毕业,现为自由作家、雪霸国家公园解说员。新着《热爱大自然/草木禽兽性生活》出版中。个人脸书专页:苦苓(王裕仁)。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