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林益世假释获准 高院限制出境出海8月、维持每周到警局报到
▲林益世获准假释,即将出狱。(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因乔中钢炉下渣契约索贿8300万元,二审判刑13年6月,其中的「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谳,另外贪污部分则由高院进行更审。林益世入监服刑将近1年半,已经获准假释,高院日前开庭审酌是否继续羁押,最后裁定不须羁押,改将林益世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另外原本的保金5000万以及每周到警局报到一次仍维持。林益世最快下午就能出狱返家。
林益世在2012年2、3月间,时任行政院秘书长,由于他担任立法委员期间曾协助「地勇选矿公司」负责人陈启祥取得中钢炉下渣契约,陈启祥再度前来请托林益世时,林益世要求以8300万元做为协助处理续约之代价,并要求将该8300万元以现金分成3000万元、3000万元及2300万元3份。
全案经检方提起公诉后,林益世一审判刑7年4个月,二审改判刑13年6月、褫夺公权8年,并科罚金新台币1580万元。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仅将「财产来源不明罪」部分,处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2年,并科罚金1,580万元定谳;至于贪污部分,则撤销发回高等法院更审。
林益世2018年9月发监执行,执行期满4个月后首度向台北监狱申请转外役监服刑,但遭法务部驳回;一直到去年9月的第三度申请,终于获准到八德外役监服刑。而他目前已经获准假释,即将出狱。高院更审法官日前再度开庭,提讯林益世到庭,审酌是否要接续羁押林益世。经过审酌后,高院认为原审就让林益世以5000万交保,每周到警局报到一次,足以担保他配合审判程序进行,因此予以维持,只是另外再裁定将林益世限制出境、出海8个月,
除本案高院裁定不须羁押林益世外,检方也针对假释后付保护管束部分,声请高院另为裁定,高院先前已经裁准保护管束,林益世最快16日下午就能出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