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男虫法官陈梅钦遭惩处 18次饮宴报加班22时
▲司法院秘书长吕太郎,说明惩处法官陈梅钦案件。(图/记者吴铭峰摄)
士林地院民事庭法官陈梅钦,13年前遭多名网友检举涉嫌性侵,最后他遭记大过、留职停薪。没想到他仍不知悔改,司法院查出他在去年12月底到今年1月间,2个月内晚间与有夫之妇到餐厅吃饭,陈梅钦还申报加班、领加班费,总计18次饮宴报了22小时加班,司法院人审会7日决定将他送监察院议处。
吕太郎指出,司法院7日召开法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后决议,认为陈梅钦的行为违反《法官伦理规范》,并依照《法官法》规定,将他送监察院议处。据了解,监察院若做出弹劾的决定,届时将转回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职务法庭最重可以撤除法官职务。另外吕太郎也说,陈梅钦加班22小时中,有8小时领取加班费,共计领走6136元,这部分则函送士林地检署侦办;若士检认定他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提起公诉,那陈梅钦将面对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吕太郎也说,陈梅钦在事发后已主动请辞,8月11日生效,由于是辞职,陈梅钦不能领取退休俸。至于退休后能否转任律师,则必须看刑案侦办结果,依照《律师法》规定,曾遭判1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就不能担任律师。
陈梅钦现年55岁,是司法官训练所33期结业的司法官,他原本为陆军官校二年制专科班,服役8年半退伍后,考上辅仁大学法律系,大学毕业即通过司法官考试。因为长期在军中训练的关系,身材高瘦的陈梅钦,当年被认为是士院的「黄金单身汉」。爆发性侵女网友事件后,网友称他「网路男虫」法官。司法高层均认为是他感情生活复杂所引起,一度要将他调任马祖的连江地方法院,但最后仅记大过、留职停薪5月。陈梅钦于2006年复职后,继续担任民庭法官至今。
陈梅钦复职后结婚,但没想到他婚后仍不检点。司法院指出,经过政风单位调查后,发现他与有夫之妇多次外出,诈领加班费用。而虽然出入的餐厅均为合法场所,但期间仍有律师、朋友等人参与,是否涉有另外刑责,政风单位持续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