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兴中街恶火6死!纵火养羊男遭判无期 囤物女房东3罪判刑7年
▲兴中街6死火警今宣判。(图/资料照)
记者白珈阳、陈韵如/台中报导
台中市兴中街大楼2022年3月6日一场恶火,夺走6条宝贵性命!经查,郑姓男租客因养羊与庄姓女房东起争执,因而心生不满纵火,再加上庄女平时爱捡回收物,均囤放在大楼1楼及楼梯间等,导致住户逃生不及,才酿成这场悲剧。台中地院今审结,郑男遭判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庄女则依公共危险、过失伤害、过失杀人合并判处7年徒刑。
经查,郑男有多项前科,平时靠打零工维生,2022年2月才向庄女以6000元租金,租了顶楼加盖的8楼903套房,但入住后,其就与庄女因养宠物羊、欠房租、浪费水等问题,多次发生争执。
直到案发当日,郑男牵羊到住处附近公园散步遇到庄女,2人再度起争执,庄女气得扬言要将郑赶出去,没想到却因此惹怒郑男。
同日下午4时许,郑男盛怒之下持打火机在租屋处2楼楼梯间点燃杂物后逃出屋外,甚至还跑到超商买泡面,而由于整栋楼屋内堆放许多杂物,火势瞬间一发不可收拾,住户逃生不及,因而酿成6死6伤的惨剧。
近日检方侦结,认定郑男涉犯杀人、杀人未遂及纵火等罪嫌,从重依杀人罪嫌将他起诉;至于庄女部分,涉犯刑法第189条之2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嫌、过失致死、过失伤害等,从重依公共危险致死罪嫌将她起诉。
台中地院今审结,郑男遭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庄女部分,则依公共危险、过失伤害、过失杀人等罪合并判处7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