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6人免死4/纵火恶男夺6命罪刑竟比郑捷轻 最高院引国际公约坚不判死
汤景华被捕后遭羁押逾5年,前监察委员李复甸认为已违反《刑事妥速审判法》的规定。(图/报系资料库)
因为「湿雨伞不要带进餐厅」小口角,男子汤景华竟纵火烧死翁姓和事佬6名至亲。法院一审、二审后,汤景华遭4度判死,日前最高法院却引用国际公约、改判无期徒刑,引发社会哗然,相较于在台北捷运随机杀人的郑捷,杀了4个人就判死刑,但汤男烧死6人,罪刑竟比郑捷轻;最高检察署则认为本案法律争议点颇多,拟提非常上诉翻案。
据悉,法院一审、二审皆认为汤景华恶行重大,四度判处死刑,却两度遭最高法院撤销发回。今年7月2日,由于汤景华羁押期限届满5年,最高法院才自为判决,认为根据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被告必须出于「直接故意」、「确定故意」的最严重罪行,始能判死;而汤景华是基于「不确定故意」烧死6人,若判处死刑违反国际公约,因此改判无期徒刑定谳。
谢智洁表示,外界很多人都在骂恐龙法官,但她觉得下级审法官并不恐龙,「一审到更二审,法官都认为汤景华恶行重大,犯后没有悔意,将他判处死刑。」岂料最高法院似乎对死刑很有意见,虽然在新闻稿痛批汤景华恶行重大,最后却援引国际公约判决免死,「这让被害人家属情以何堪?」
承办本案后,谢智洁曾从司法院资料库里捞出20年来所有纵火死亡案件,发现一般纵火案最少害死3个人,相较在台北捷运随机杀人的郑捷,杀了4个人就判死刑,「难道因为郑捷较受社会瞩目,最高法院就判死,本案只是茫茫刑事判决中的一案,6人冤死却不必判死?」
律师谢智洁痛批,杀害4人的北捷杀人魔郑捷已经伏法,烧死6人的汤景华竟然免死,被害人家属情何以堪。(图/报系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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