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推國密法修法 綠營:不要為開放而開放 為解密而解密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记者林缙明/摄影
国民党立委罗智强、徐巧芯提出「国家机密保护法修正草案」,希望将一般公务机密文书法制化,避免行政单位滥用行政规则延长解密时程,徐版规定解密时间不得逾3年、罗版为不得逾5年。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表示,机密解密年限是保护避免被不当揭露,影响政府施政,国民党不要为开放而开放,为解密而解密,应该要通盘考量。
国家机密依法可分为绝对机密、极机密、机密,保密期限分别为不得逾30年、20年、10年。一般公务机密文书仅有「密」等级,现行各公务机关均得依文书处理手册及相关法令,自行核定机密,且无保密年限的限制规定,解密与否均由机关自行决定。前总统蔡英文执政时期有不少争议案件待厘清,却都列为「机密」以上,解密年限却动辄超过10年以上,甚至达到30年之久,在野质疑规避监督。
罗智强表示,一般公务机密文书的法源仅为行政规则,保密期限却能列到与「绝对机密」的国家机密相同,达30年之久,于法理不符。更甚者,若属重新核定者,其前后保密期限竟能超过卅年,显然企图以行政规则规避国密法保密期限及延长时应经立院同意的规定,为避免这些情况,提案增订保密期限规定,以法律层级明定一般公务机密的定义,除有法律理由外,保密期不得超过5年。
徐巧芯表示,上一届就曾有立委提出相关修法,当时有立委发现,行政院为了不要让立委问政,很多一般公文书都列密等,以近期发生的驻美代表俞大㵢事件来讲,沙发多少钱、咖啡机多少钱,外交部都列为密等,不让大家问,知道的人也不能说,这个有道理吗?为什么要把这些资讯列为密等?希望修法把非国家机密保护法所规定的一般文书保密期限订为3年。
吴思瑶说,国家机密有分等级,如何在保密跟公开透明中取得平衡,一定要认真思考;国家机密解密年限是保护避免被不当揭露,影响政府施政,国民党应该要好好了解国家机密分级跟保密基本运作,思考提前解密是否影响国家安全跟运作,国民党不要为开放而开放,为解密而解密,应该要通盘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