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性侵我」2員工裝針孔蒐證

高雄地检署外观。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检警调查,廿六岁苏姓男子在高雄经营工作室,去年八月,一名女员工在店内打扫环境,苏借故要她店家后方的仓库搬东西,乘机在仓库性侵得逞,她遭侵犯后心情大受影响,另名女员工查觉异状交谈关心,发现两人都遭苏性侵及猥亵。

因两女有经济压力,苏以工作要胁,其中一女被逼签提早离职要赔偿廿万元的合约,他也以阻挠与男友交往要胁,两女选择隐忍,在苏的工作室继续工作。

但苏持续性侵及猥亵,两女决定在店内装针孔摄影机搜证,后来拍下苏侵犯过程,由家人陪同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