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把书教好就行,班级管理没必要做?
班级的良好运作、学生的健康成长,有赖于教师的共同努力。但是,有的教师认为,只要把书教好就行,其他事情可以不管;有的教师认为,教育学生是学校政教处和班主任的工作,在课堂教学中注意德育渗透就算尽到了职责,科任老师没有必要参与班级管理工作。
以上观点,笔者不敢恭维。“师者也,教之以事喻之诸德也。”作为教育的实施者,科任老师理应担负起教书和育人的双重任务,主动参与班级管理。
科任教师接触的学生并不比班主任少,他们有更多时间多方面、多渠道、多角度观察了解学生。在科任教师面前,学生顾虑较少,流露的思想、表现的行为往往更自然。科任教师关心、参与班级建设,可以弥补班主任对学生了解的不足,帮助班主任更好地开展学生工作。那么,科任老师如何参与班级管理呢?
首先,科任教师应当关心自己任教的每一个班级,不能因班风好坏而有所偏颇。平等对待每一个班级,不仅有利于加强对不同班级的了解,还能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学生的信任。科任教师不仅要关心班级的集体活动、纪律和学习氛围,还要关心学生的学习、思想、生活状况。
其次,科任教师应该与班主任密切配合,了解班级各方面状况,共商治班对策。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三位一体,共同构建了一个班集体。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是班级管理的核心,科任教师同样是班级管理不可缺少的力量。因此,科任教师应当尊重班主任的工作,当好班主任的“参谋”,形成教育合力,提高班级管理成效。
第三,科任教师要参与学生转化工作。科任教师要结合学科教学实际,研究学困生的心理特点及形成原因,尊重和维护学困生的人格,尊重他们的权利、义务、意见,引导他们正确认识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而不是把责任推给家长和班主任。
最后,科任教师要承担“一岗双责”的安全责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在校安全,是每个教师应尽的责任。科任教师要依照教育系统下发的《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文件,确保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承担起学生安全管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