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和家长签“不需老师管作业”责任书?
近日,网传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洪塘实验学校一教师要求家长签署一份责任书,责任书显示,学生的作业不需老师监管,家长无需再和老师沟通学生的语文学习事宜。有网友质疑,“(老师)这样出责任书不合适”。
9月27日下午,洪塘实验学校王姓校长回应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经调查,网传责任书事件发生在2018年,当时三名学生作业完成情况不佳,且家长对学生的监管较少,于是涉事语文教师通知三名学生的家长到校沟通。
网传一张责任书显示,“今后XXX的有关语文学科的任何作业都不需要王老师监管了,任由孩子自由发展;我们家长也不需要老师经常性来和我们沟通有关孩子的语文学习的事情,一切后果都由家长自行承担。”该责任书最后还有“责任人”签字项。
王校长称,最终家长并未签这份责任书,“我们的理念是不能落下一个孩子,老师的出发点也是为了学生,也许做法稍微有点过。”目前,涉事教师仍是该校的语文老师,“两年前发生的,(我们)现在才知道。”
“责任书不符合学校的规定,”王校长说,学校正进一步调查,然后决定如何对涉事教师的处理。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教师和学校的职能本身就是教学,怎么能把教学的责任由家长来负责呢?即便是家长签了字,这个责任书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是无效的。
针对此事所体现出的“家校共育”问题,储朝晖坦言,家庭有教育学生的责任,但学生的知识教学的主体是学校和老师。这个责任书中体现的均是学生的“知识教学”,家长无需对学生的知识教学负责任。
储朝晖称,这些年,学校的知识教学已经“绑架”了家长,要求家长看管学生完成作业、在作业本上签字等。很多家长为了让孩子的学习成绩好,会不自觉地被“绑架”,但这其实是个误区。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分析,此事体现出两方面问题,一是学校教育要按教学要求布置学生的作业,这不能由家长的态度决定。如果教师该布置作业而不布置,这是教师的失职;二是家庭教育本来就不应该让家长过度关注学生的学科知识教育,国家已经规定学校不应该给家长布置作业,老师不要把家长作为校外监督员、辅导员,应该让家长重视对孩子的生活教育、生命教育等知识教育之外的其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