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山寨版》PO「刺杀台湾的撒旦~ 菜小英」 无罪!
▲山寨版李敖在脸书上PO出动态,本案遭起诉后,仍持续发文 。(图/取自李敖《山寨版》脸书)
与已故大师李敖同名同姓的新竹县竹北市男子,去年7月间在脸书上以「李敖《山寨版》」为名,PO文指称「刺杀台湾的撒旦~~~ 菜小英」、「要不就罢免她,要不就杀了她,要不就革命!」检方依照「煽惑他人犯罪」提起公诉,但高等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敖无罪确定。
新竹地检署起诉时指出,李敖因对现行政治现况有所不满,去年7月19日凌晨1时许,在住处中PO出脸书个人动态:「刺杀台湾的撒旦~~~ 菜小英」、「要不就罢免她,要不就杀了她,要不就革命!」、「如决心要自杀,至少拉个垫背的,拉谁?当然是目前全台湾最大的恶魔英皇集团首脑」、「绿色的不是坚持废死吗?当杀了英女皇看还会不会继续坚持?多少残暴的杀人犯杀了三五个依然不判死或出狱后再犯又杀死人一样不判死!所以杀死小英和小扁应该也只是无期徒刑吧结论是:这是一桩稳赚不赔的生意」等字词之贴文。检方依照刑法「煽惑他人犯罪」罪嫌提起公诉。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一审新竹地院审理后,判决无罪。新竹地院指出,李敖的言论属于政治性言论,而「政治性言论的箝制,也往往发生在对弱势的压迫上面,因此政治性言论需要给予最大的保障,否则弱势者即缺乏发表言论表达想法的空间,也必然会阻碍思想交流、社会的发展。」
地院综观全文,认为这乃是「强调自身反对废除死刑之立场,是而文章核心并不是单纯要刺杀总统,文章中之所以触及要杀总统之情绪性言语,系有感于若干重罪未判处死刑,以及目前在台湾社会争议居高不下之废除死刑议题而发。」
另外检方起诉的煽惑他人犯罪,地院认为「未具体指示时间、地点、方式刺杀总统,通篇充其量论及被告自身想要刺杀总统,而非广邀不特定人群起为之,而元首维安规格近乎无隙可趁,被告单凭一己之力,岂能如愿。」因此一审判决无罪。
检方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采信一审见解,仍判决李敖无罪,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