罹病又遭诈骗!男开宾士抢邮局「伤人还纵火」 法官轻判7年
▲黄姓男子抢劫鹿谷乡邮局不成又伤人纵火,遭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判处7年有期徒刑。(图/资料照片,记者高堂尧翻摄,下同)
记者高堂尧/南投报导
43岁黄姓男子因无法清偿负债等原因,竟前往鹿谷乡清水邮局行抢,以开山刀刀背挥砍邮局经理,还以汽油纵火企图烧毁监视器灭证,在未得手金钱的状况下逃离现场,还装没事参加公司日月潭聚餐。南投地方法院经10个多月审理,以强盗放火罪,判处黄男有期徒刑7年。
判决书指出,黄男曾开设幼儿园、从事保险业,家庭经济状况尚可,但自陈因遇股票投资诈骗,加上本身有负债,今年1月26日上午10点多驾驶拆除车牌之自小客车,头戴安全帽和口罩、持开山刀及装有汽油之宝特瓶进入鹿谷清水邮局,先将汽油泼洒在柜台上,并恐吓63岁刘姓经理:「我只有要钱而已!」再以开山刀刀背挥砍刘男之头部、肩膀,再以手、脚、身体压制,使刘男受到头皮撕裂伤2.5公分(后送医缝合3针)、左侧肩关节扭伤。
刘姓经理被迫说出金钱存放位置后,随即趁隙从侧门逃离,黄男情急下企图离开现场并灭证,以打火机点燃汽油引发火势,造成营业柜台、网路、电脑、电线、冷气等设施毁损;鹿谷消防分队获报后赶抵现场扑灭火势,避免邮局建物主要结构体遭烧毁。
▲黄姓男子于日月潭畔落网就逮。
另一方面,一群在邮局附近聊天的老人家,见黄驾车逃逸,机警用手机拍下车子影像,提供给警方缉凶,而警方调阅监视器画面后掌握黄的身分,并请黄妻协助联络丈夫出面投案,随后循线于同日中午12时40分,在鱼池乡中山路与九龙路口,将参加公司日月潭聚餐的黄男拘提到案,并查扣开山刀、打火机等作案物证。
判决书说明,黄男所犯为《刑法》第332条第2项第1款之强盗放火罪,法定最轻本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考量他落网后始终坦承犯行,且并未取得财物,又罹患广泛性焦虑症、有混合焦虑及忧郁情绪之适应障碍症,犯案前已在卫福部南投医院门诊治疗长达6年,加上因长期投资亏损加上遇到诈骗,才在一时情绪失控下犯下本案。
此外,黄男家中尚有3名年幼子女待其扶养,虽未获告诉人中华邮政股份有限公司及刘姓被害人之谅解,法官经斟酌其本案犯罪情状及一般情状,若处以法定最轻本刑即有期徒刑10年,「犹嫌过重,有情轻法重足堪悯恕之情」,因此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量减轻其刑,判处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