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刘櫂豪质询黄世铭 法律系学生:听完只有感动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立法院长王金平疑涉关说案中,特侦组是否非法监听,引起论战民进党立委刘櫂豪25日质询检查总长黄世铭时,提出「宪法第四十二条保障人民秘密通讯的自由,他的真相是甚么?」「宪法四十四条中,可以支持你去跟马总统报告吗?」「监听过程中发现其他案件时,需要申请另外一个案号吗?」等疑问,网友听完质询内容后,感动的说「身为法律学生,听完只有感动...........。」

▲民进党立委刘櫂豪。(图/资料照片/刘櫂豪立委办公室提供)

特侦组监听民进党立委柯建铭,意外查获立法院长王金平疑涉关说,检查总长黄世铭更自爆也监听高检署检察林秀涛,过程是否有瑕疵,引起立委质疑。刘櫂豪直言,黄世铭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现对台湾法治教育有极大贡献,「检察官、司法官的养成教育,到底­把我们这些司法官培训成什么样的心态?」

刘櫂豪询问黄世铭,「你辖下的检察官他因为职棒签赌案件在监­听过程中发现另外一件有可能涉及贩毒的案件时,你认为基于你的指­挥权,你会叫他继续监听?还是要申请另外一个案号来申请监听票?」黄回答实务上不会另立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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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櫂豪一听,当场拉高分贝,连喊两声「总长」,提醒他「过去实务上为了取供会非法羁押、刑求,虽是存在的事实,但不代表念法律的可以说,因为它存在所以它合法」刘并要黄翻刑事诉讼法,找找哪一条文解释「可以不用立案」,监听法第二条开宗明义就是要规范检察机关警察机关监听的权力,好不让国家机器伸进宪法所保障的人民秘密通讯自由。

刘櫂豪还问,案子9月6日签结,你(黄)凭甚么在8月30日向马总统报告,这个时间点上,刑事案件还在进行当中,「举例来讲,若8月30日向总统报告,9月1日监听译文跑出新证据,假如总统也涉入这个案子,那怎么办?或是总统本来就涉入案子,因为你的报告,他就缩脚起来了。」

刘櫂豪听不下去,告诉黄世铭说立院有个好处,我们所有的言行举止都会被录音录影,2、30年后的人会清清楚楚地看到,台湾最高检察总长说,「在刑事案中进行当中他可以去向总统报告,如果你的逻辑正确,那你要告诉所有检察官,刑事案件进行当中,只要不跟当事人讲,就可以跟记者家人讲,还可以去投书,只要不跟当事人讲就好了。总长,请你严肃的面对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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