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免巴氏量表」申请外籍看护 劳动部回应了

▲多名立委和民团提案,被看护者凡年龄满80岁以上或70到79岁的癌症二期,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请外籍看护,以减轻家庭照顾者的压力与负担。(示意图/CFP)

文/中央社

家总等民团23日发布声明,呼吁不应通过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请外籍看护,对家庭照顾者将是灾难。劳动部晚间表示,是否放宽80岁以上健康、亚健康长者即可免评申请外籍看护,应再审慎讨论。

多名立委日前提出就业服务法第46条条文修正草案,主张雇主聘雇外国人从事家庭看护工作,被看护者凡年龄满80岁以上或70到79岁的癌症二期,得免经医疗机构的专业评估,也就是不用巴氏量表即可申请外籍看护,以减轻家庭照顾者的压力与负担。

中华民国家庭照顾者关怀总会、身心障碍联盟与台湾社会福利总盟发布共同声明指出,忧心立法院近日大乱斗,会趁隙通过此修正案,并秀出近10年外籍看护人数变化与新增人数、各县市聘雇外籍看护人数等数据,表示「这对家庭照顾者不是利多,而是灾难」。

劳动部晚间发布6点回应。首先,卫福部会同劳动部于去年9月邀请身心障碍、罕见疾病、失智症、家庭照顾者等民间团体及医疗长照专家学者等共同研商简化外籍看护申请流程,获致共识不应以年龄划分,而以家庭照顾需求,采取多元认定方式,免除巴氏量表评估,简化民众申请聘雇外籍看护工程序。

劳动部表示,去年10月13日起实施3类对象适用多元免评资格,包括使用长照服务(居家、日间或家庭托顾服务)连续6个月以上、轻度失智症(松绑只要1名神经科或精神科专科医师评估即可)及扩大增加重度呼吸障碍及中度吞咽障碍等中重度特定身心障碍项目至14项。 劳动部补充,多元免评自去年10月起实施至今,已核准超过2.3万名80岁以上长者申请外籍看护。

劳动部说,若往后80岁以上长者,免评巴氏量表即可申请外籍看护,民间团体及许多家庭照顾者担忧,恐使外籍看护照顾上弃重择轻,中重症家庭加剧面临移工转出或怠工等劳资争议及转换不成后失联等情形,恐将严重影响中重症家庭聘雇外籍看护权益。

劳动部今年再度咨询专科医学会意见,许多专家认为「免评巴氏量表」宜依据被看护者失能情况及照顾需求,不宜单以年龄划分;今年7月3日立法院卫环委员会公听会中,亦有家总、障盟、居服联盟等与会民间团体及学者认为,未失能者允聘看护,将成变相帮佣,不利长辈维持健康自主,反而「加速失能」。 最后,劳动部强调,是否放宽80岁以上健康、亚健康长者即可免评申请外籍看护,应再审慎讨论,并参考专业建议,建请朝野立委凝聚社会共识,以求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