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秀国籍争议卡关!刘世芳:立院若不处理「不排除送宪法法庭」
▲内政部长刘世芳。(图/记者陈家祥摄)
记者闵文昱/综合报导
民众党不分区立委李贞秀因陆配身分引发的国籍争议持续延烧。内政部长刘世芳今(5)日表示,依《国籍法》第20条规定,李贞秀在正式就职立委前,必须申请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应将相关官方文件送交立法院查验;内政部已两度发函提醒立法院,若立院持续未依法处理,未来不排除须交由宪法法庭处理院际权限争议。
内政部两度发函 强调解职权在立法院
刘世芳指出,内政部是《国籍法》主管机关,仅有提醒与通知义务,并无权直接处理解职立委,依法律规定,立法委员的解职机关为立法院。内政部已行文立法院说明国籍法相关规范,但截至目前,仍无从得知立法院是否已取得李贞秀提出的退籍申请文件。
她强调,李贞秀若已申请放弃中国国籍,相关正本文件应交由立法院保存与查验,而非内政部;在立院尚未回函厘清前,内政部仅能「一再善意提醒」立法院依法行使职权。
▲民众党新科递补立委李贞秀。(图/记者汤兴汉摄)
是否完成就职手续 内政部:仍待立院确认
针对李贞秀宣称曾向中方申请放弃国籍却未被受理,刘世芳指出,若遭拒绝,也应提出具体佐证资料,以证明在就职前已启动放弃国籍程序。由于内政部至今未收到相关文件影本,不排除李贞秀尚未完成全部就职要件,后续仍须由立法院确认处理。
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也表示,行政院支持内政部依法提醒立法院的作法,将持续等待立法院提供完整说明,以厘清李贞秀是否符合就职资格。
宪法法庭成最后解方 非由内政部声请释宪
对于外界关注是否将声请释宪,刘世芳强调,这并非内政部对立法院提出释宪,而是院际之间若就权限发生重大争议,依《宪法诉讼法》规定,可由相关机关循院际争端程序,交由宪法法庭最终裁定。
内政部法制处长郑信伟补充指出,立法院与行政院各自享有宪法赋予的权限,若法律适用与权责认定出现歧见,宪法法庭即是制度上设计的最终解决机制。
密件不提供、是否备询 刘世芳重申依法处理
另就李贞秀要求调阅密件及是否备询的争议,刘世芳重申,依《政府资讯公开法》与《立法院职权行使法》,机关首长有权决定文件密等,「密件以上公文完全不予提供」。至于未来是否接受质询,则应回归法律对质询权与调查权的明确规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