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7名被告「涉组织非法集结罪成立」

记者任以芳综合报导

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9人被控涉及2019年8月18日反送中非法集会案,因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西九龙法院审讯20天后,将于今日(1日)上午10时半裁决。法官开庭后,即时宣布包括黎智英在内所有7名被告,「两项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两项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图/路透社

据了解,经20天审讯后,法官胡雅文今早10时半将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身兼律师的黎智英女儿8时半左右已经到庭,同时现场约有数十名公众排队轮候入庭

▲受审被告之一李卓人(中间黑衣)。(图/路透社)

押解黎智英的囚车大约9时左右抵达法院,同案多名被告陆续到场。其中,被告之一李卓人在庭外表示,「不知道今天的裁决会怎样,未来必须面对许多审讯。」

民阵召集人陈皓桓表示,「当日集会是和平理性,非暴力,认为这是是秋后算帐。」

审讯期间控方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及大律师林芷莹代表辩方各被告均由资深大律师代表,蔡维邦余若薇代表黎智英、戴启思代表李卓人及何秀兰何沛谦代表吴霭仪、潘熙代表梁国雄、骆应淦代表李柱铭何俊仁夏博义代表梁耀忠彭耀鸿代表区诺轩

据了解,9名被告依次为黎智英、前任议员李卓人、吴霭仪、梁国雄、何秀兰、何俊仁、梁耀忠、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及区诺轩,同被控在前年8月18日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区诺轩承认了2项控罪,梁耀忠则承认了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先前黎智英其委任律师余若薇批评「818反送中非法集会案」,根本没证据显示黎智英参与计划游行路线过程中黎也无呼口号或发表演说,控方指黎参与组织集结实属荒诞。黎智英当日只是行使和平集会权利,纵使无不反对通知书,也不应构成刑事罪行

余若薇更直言警方在当天没发出任何警告,不给予被告机会改正,反而在事发后8个月作出拘控,做法不符比例原则;更质疑律政司选择性地针对本案被告,即使最终获判无罪,但仍会对社会造成寒蝉效应。该案被控的9人中,除区诺轩及梁耀忠已认罪外,包括黎智英在内的其余7名被告均否认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