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MOMO亲子台」也触犯党政军!NCC:将检讨相关法规
▲连「MOMO亲子台」也触犯党政军!NCC:将检讨相关法规。(图/记者林睿康摄)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27日)审查「MOMO亲子台」换照案,发言人翁柏宗表示,由于「MOMO亲子台」遭台北市政府间接投资,有违反党政军情形,因此本案有条件通过,依行政程序法保留废止权。不过翁柏宗说,由于党政军条款争议不断,汇流法工作小组正在研议,会参考过去提出的草案朝修正方向进行检讨。
NCC发言人翁柏宗说明,由于台湾大哥大有投资「MOMO亲子台」,富邦有投资台湾大哥大,而台北市政府因为台北银行和富邦银行合并拥有了富邦的股份,等于台北市政府间接投资了「MOMO亲子台」,有违反党政军情形,因此NCC有条件通过「MOMO亲子台」换照案,并依行政程序法保留废止权。
不过翁柏宗说,由于党政军条款争议不断,目前NCC的汇流法工作小组正在研议,会参考过去提出的草案朝修正方向进行检讨。
根据NCC民国99年1月20日公布「卫星广播电视法第9条和第42条修正案」,确定放宽政府和政党可以间接投资卫星广播电视事业,但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同时将处罚投资超出10%的政府和政党投资者。
NCC当时解释,开放党政投资媒体需循序渐进,在参考证券交易法第二十五条内容,申报公告门槛为股份总额10%,显示10%持股为已达实质控制,因此决定党政间接投资卫星广播事业必须在10%以下,同时限制党政背景人士担任卫星广播事业之发起人、董监事和经理人。至于处罚对象改以投资超出10%的政府和政党投资者,将能彻底解决被投资者(媒体业者)背黑锅受罚现象。只可惜上述修法内容并不被立法委员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