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10/迎接东森新平台—小巨蛋 全体动员积极孵蛋
▲远雄大巨蛋协理李柏熹曾担任台北小巨蛋营运主管,也参与过高雄巨蛋的筹划。(图/刘志原摄)
2004年3月,台北市政府体育处(已改制为体育局),决定将兴建中的「1万5千席多功能体育馆」,也就是台北小巨蛋委外由民间公司经营。2005年3月中旬,台北市盖好小巨蛋,打算当房东收租金,由台北市政府体育处正式公告将小巨蛋以9年15亿4千5百30万元权利金为底价对外招标。
台北市政府在投标公告中,要求投标厂商资格实收资本额不低于1亿5千4百53万元、员工不能少于20人。另外也要求厂商得标后,公司的主要股东在契约有效期间内,没有获得市府同意,不能移转公司股份。
起诉围标案的检察官在起诉书上说的故事开端,东森集团在2004年3月间,因集团总裁王令麟认为小巨蛋商机可期,决定投标,且志在必得,因此指示当时东森休闲育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克谟组成投标规划小组,前往各国参观相关场地、活动,委任国外顾问公司,积极搜集资料以进行备标。
目前任职于远雄巨蛋体育馆体系协理的李柏熹,称得上是台湾的巨蛋专家,高雄巨蛋、台北小巨蛋及远雄大巨蛋,通通都参与过。他谈起当年东森巨蛋的决策,那时台湾刚经历过SARS风暴,整体经济环境很差,一年办7千人以上的演唱会不到10场,篮球赛更不用讲,好的时候几百人看,坏的时候只有几十个人。东森集团评估过与台北小巨蛋均属万人容量的日本东京武道馆及香港红磡、新加坡体育馆的营运状况后认为,香港与新加坡虽是弹丸之地,但香港及新加坡这两个室内场地每年都能有200多天的演出档期,台北小巨蛋位于台湾首善之都,不可能没有活动能量,因此认定这是可行的案子。
东森是媒体集团,若要办活动,东森行销公司有一组人专门标政府活动标案,东森电视台有艺人,另外东森幼幼台旗下的哥哥、姊姊也是东森集团旗下的艺人,因此集团资源可以整合,可以利用小巨蛋做平台,东森购物可以办VIP活动或特卖,东森电视演艺、转播、舞台及硬体相关筹划都可以在小巨蛋举办,加上东森行销可以整合活动,再由东森电视广告行销发挥集团的综效,当时李柏熹就向总裁王令麟提报过,认为似乎可以进行。
▲东森巨蛋进驻台北小巨蛋后,曾举办幼幼故事屋活动。(图/东森国际提供)
东森小巨蛋评估小组担心未来台北小巨蛋的前景不如预期,活动量如果没规划中得多,公司该如何因应?他们最后想出备用方案,评估小组建议东森集团可以自办活动,例如举办《钟楼怪人》歌剧。演出费用、场地、硬体、宣传是举办一场活动的四大成本;宣传有东森电视,场地、硬体有小巨蛋,万一需要自办活动时,东森集团只要付演出费用成本就好。
王令麟听过评估小组的分析后,决定投标。事实上,东森巨蛋投标小巨蛋时,市场状况并不好,台北市公布的小巨蛋底标9年权利金约15亿元,等于得标者一年什么事都不做,就要拿出1亿7千万元给政府。政府让民间经营小巨蛋,应是希望由民间的高效率及企业的经营手法带动、活络硬体设施,但台北市政府在当年却加高底标价格,得标厂商一年要付近2亿的成本。因此得标者只能一切向钱看,有经营压力在且市场状况不好,得标者就要想办法挤钱。
东森集团当时打算,如果巨蛋整个不赚钱,至少可以带动集团相关企业综效,虽然要求权利金很高,对东森集团来说经营条件非常差,但还是投标了。幸好开幕第一年,就有不错的成绩,只不过刚到手的金鸡母,没多久就被迫接管了。(本文转载自《都是巨蛋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