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偷95元白花油罚3万!肝癌惯窃嫌重 法官「价差315倍」再减1万
▲到底多爱这一味?潘男连续偷窃两次都选择拿走万应白花油。(图/翻摄自万应白花油官网)
台南潘姓男子有窃盗、恐吓、抢夺等多项前科,2018年10月到11月间他在当地同一间超商两度行窃,偷走两瓶价值95元的万应白花油,一审被法官依窃盗罪判处拘役30日,易科罚金得缴交3万元,他觉得自己已经罹癌,且事后也与超商业者和解,这样的处罚实在太重,于是提出上诉。台南地院二审合议庭斟酌后,改判处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全案定谳。
判决书中提到,潘男2018年10月23日上午8时26分进入台南市某间超商,趁着店员不注意将一瓶价值95元的万应白花油藏在手中,没有结帐就离开;有了上一次成功的经验,他在同年11月17日晚间9时02分再度前往同一间超商,又偷走一瓶白花油。后来超商王姓店长起疑报警,调阅监视器画面才发现竟然被同一名窃贼得手两次。
▲潘男有多项前科。(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无关)
潘男落网后坦承犯行,一审被依窃盗罪判处拘役30日,虽然可以易科罚金,但他还是觉得量刑太重,因此提出上诉。台南地院二审合议庭认为,潘男在两次窃盗中得手的东西都是白花油,共计获利190元,他事后与超商店长达成和解,也赔偿500元,一审判刑如易科罚金得缴交3万元,与窃得财物(以单瓶95元计算)价差315倍,原审量刑的确有过重之嫌。
合议庭表示,潘男为低收入户,且罹患肝上皮细胞癌(肝细胞癌),生活困顿才会一时失虑,事后深表悔悟,也写下悔过书,纵使过去曾有窃盗、行贿、恐吓、抢夺等前科,考量到上述因素以及犯案动机、双方损失、经济状况等,最后裁定撤销原判决,改依两次窃盗罪各判处拘役10日、15日,合并应执行拘役20日,得易科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