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阳台抽烟判赔4万!屋主夫妻提告成功 靠一关键证据
邻居阳台抽烟判赔4万!屋主夫妻提告成功,靠一关键证据。(示意图/shutterstock)
虽然《烟害防制法》有规定禁烟范围,但公寓大楼、社区住宅属于私人领域,并不被列入法规里,对于不抽烟的人来说,回到家若传来阵阵烟味,确实苦不堪言,在台中市就有一对江姓夫妻,发现邻居常在阳台抽烟,经过沟通、投诉管委会无效后,自行搜证到法院提告,最终法院判决邻居须赔偿4万元,且不得有让二手烟飘入江姓夫妻屋内的抽烟行为。
烟味从阳台传来 沟通、委托管委会协调都无效
据法院判决指出,江姓夫妻住在社区大楼9楼,发现家里常会闻到烟味,循着味道调查,发现是住在8楼的邻居,因时常在阳台抽烟的关系,导致烟味会从阳台飘进江姓夫妻家中,让江姓夫妻深受二手烟困扰。
对此,江姓夫妻除了自行购入空气清净机维持屋内空气清洁外,在2020年6月,也尝试与该邻居沟通,事后也委托管委会与总干事协调,但邻居仍不理会,让江姓夫妻认为他们深受二手烟所害,其频率、时间、次数都已超过一般人生活所能忍受范围,因此向法院提告。
有空气清净机数值佐证 判决对方须赔偿4万元
江姓夫妻主张邻居须各赔偿5万元精神抚慰金,合计10万元,不过邻居却表示,管委会并未明令禁止在阳台抽烟,且抽烟属于个人自由,加上某次他不在家,对方仍反映有烟味,他认为江姓夫妻闻到的烟味并非都是自己造成。
但台中地院丰原简易庭认为,江姓夫妻有提供空气清净机数值,表示只要该邻居有抽烟,空气污染指数就会从20多上升到59不等,确实会造成江姓夫妻生活品质与健康不利影响,因此,判决邻居败诉,应该付给江姓夫妻每人各2万元精神抚慰金,且不得再有让二手烟飘进江家的抽烟行为,全案可上诉。
二手烟纷争频传 胜诉关键在于「举证」
其实住户间二手烟纷争告上法院的案例很多,但能获赔的则不多,主要是因为举证困难,因为要去证明该烟味是谁传来?如何证明二手烟已影响到自己?这些都是影响法院判决的关键重点之一。
PTT乡民得知此判决后,纷纷表示:「可以用空气清净机举证,赞」、「不错的判例,抽烟的可以别这么自私吗」、「法官英明」、「4万太少了,应该再加个零」、「还得举证到这个地步」、「花费大量心力时间结果只值四万 哭啊」、「原来可以这样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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