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钦荣批都更修法「阉割国家权力」 内政部:非中央独断
▲台北市士林区文林苑都市更新案,北市政于2012年3月28日强拆不愿搬迁的王家,当时引发社运抗争。(图/资料照)
行政院目前正审查「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但其中部分条文也引起各界反弹,台北市政府副市长林钦荣昨(4)日更针对修正草案痛批,若不同意户提出行政救济,政府不能代为强拆房屋,等同于是将政府权责全面阉割掉。对此,今(5)日内政部发出声明表示,此次修正草案是由相关部会、地方政府及专家学者共同研商,北市府也全程派员参与,「绝非中央独断」。
针对都更条例第36条也就是俗称「强拆条款」,若依照目前的修正草案,未来住户提出行政诉讼,在判决未出炉前,政府不可代为强制拆除房屋。对此,林钦荣提出质疑,一个行政诉讼要多久?「只要有人去提告,我什么都不能做,也不能去拆。」
另外,现行草案也将都更事业概要同意门槛由原本的1/10调至1/2,对此林钦荣也指出,过去内政部在民国93年通令公办都更不需要私有地主同意,但新的修正草案却设立50%同意比例门槛,他认为此举等同是让公办都更推不下去。
对此,内政部回应,公办都更虽有较高正当性,但仍涉及对人民财产权及居住权影响,因此为了保障程序正当性,参酌公办都更实务推动经验,以及平衡公私权限设定为1/2以上私有产权及面积同意,若更新范围内如90%以上属公有地者,则不需取得私地主同意,以避免小型私地主干扰大面积公办都更推动。
而针对外界质疑的「强拆条款」,内政部则表示,是考量于文林苑都更案后,地方政府多表达希望能经由第三公正单位完成救济或协商程序后再予执行,因此提出需完成救济程序后始予拆除的限制,以提升拆屋可执行性与正当行政程序的要求。内政部表示,这次的修正草案是以「增强都更信任」、「连结都市计划」、「精进争议处理」、「简明都更程序」、「强化政府主导」、「协助更新整合」、「扩大金融参与」、「保障民众权益」8面向为重点,且曾多次邀集相关部会、地方政府及专家学者共同研商,北市府亦全程派员参与,绝非中央独断,期待透过通盘检讨修法,有效改善实务问题,全面提升都更量能。内政部指出,由于该修正条文内容外界屡有不同意见提出,因此将再综整各界意见提出替选版本,供地方政府再评估与提出意见,于下次行政院审查时并案讨论,凝聚具可行性的推动共识。内政部强调,「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目前正依行政院8月30日审查会议结论,续请各地方政府提出执行困难及修法再建议条文,将通盘汇整后,作为审查会议的重要参考,预计于立法院下会期间报立法院审议,以尽速完成法制作业程序,强化都市更新政策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