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姗姗放弃交保 策略运用有利当事人
▲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处长刘姗姗。(图/翻摄自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
我国驻美国堪萨斯市办事处处长刘姗姗涉及菲佣聘雇合约诈欺案,16日在羁押听证会上表示放弃交保,法官裁定继续羁押。外交部发言人章计平表示,这是法律层面的策略运用,以寻求让刘早日获释的最佳方案。
刘姗姗10日在办事处内被联邦调查局(FBI)上铐逮捕,被控罪名是「外籍劳工聘雇诈欺」,最重可判5年有期徒刑,且要并科罚金。我外交部指美方可能违反台美签署的特权豁免协定,向美国国务院抗议,要求释放刘姗姗。
密苏里西区联邦地方法院当地时间16日举行羁押听证会,刘姗姗身穿黑色套装出庭,未戴手铐独自进入法庭,法官6次询问是否出于自由意志放弃抗辩与保释权利,刘姗姗都给予肯定回答,法官裁定还押。
堪萨斯办事处副处长周道元表示,刘姗姗表明放弃权利,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利益。驻美官员也对媒体透露,刘案律师除了考量刘姗姗个人权益,也考量中华民国政府的主张,在全盘考量下,律师或外交部专案小组无法强迫刘应如何处理,而她表明放弃权利,应是她、律师、检方协商后,基于各方利益,找出对当事人最适当有利的方式。
章计平在受访时表示,刘案律师未在法庭上要求交保,这是法律上的运用,为的是寻求对各方有利的最佳方案,以让刘姗姗尽快获释、事件能落幕。章计平强调,实质案情与豁免权分开处理,外交部的态度是争取我外交人员豁免权,并能在刘案中坚持争豁免也问是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