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系車款全納管 經濟部公告車廠國產化比重最高逾35%

为防堵大陆汽车零组件冲击台湾汽车供应链,经济部产发署14日公告「中国大陆车款在地化供应链合作价值比率认定作业要点」,即日起生效。根据车款上市时间不同,给予不同在地化比率要求,分为三年调整,最高将要求在地化比率须达35%以上。

为防止业者进口大量中国大陆零组件冲击台湾汽车供应链,经济部8月1日实施新制,若国内车厂业者规划引进中国大陆品牌者等四种车款样态,须符合零件在地化采购比例,且须逐年提高,已上市车款亦须遵守相关规范,经济部今经公告车厂「国产化」比重,陆系车厂全纳管。

根据经济部产发署规定,若国内业者规划引进四种车款样态将会受管制,包括:1.由陆资与国际品牌业者合资之品牌业者生产;2.由陆资并购之国际品牌业者生产;3.由国际品牌业者在中国大陆地区生产;4.由中国大陆品牌业者生产。

经济部表示,在地化供应链合作价值比率承诺采逐年提高,并根据车款上市时间不同,给予不同在地化比率要求。

2023年底前取得交通部审核之车款,国产化比率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要达20%以上;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要达30%以上;2026年8月1日之后要达35%以上。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交通部审核之车款,国产化比率在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要达15%;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达25%以上;2026年8月1日之后要达35%以上。

至于2024年8月1日以后取得交通部审核之车款,国产化比率在取得安全审验合格证之次日起一年内达15%以上;取得次日起一年后至第二年内达25%以上;取得交通部审核次日满二年后达35%。

经济部产发署表示,至于业者是否符合国产化要求,将邀集专家学者召开审查会议审查,委员会组成除了经济部产发署代表一人,车辆专业领域专家五人,成本估算之财务领域专家一人,由经济部产发署核发在地化比率认定文件;审查不符合者,经济部产发署应驳回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