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新规冲击11家台商返台挂牌

大陆证监会今年宣布《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上市试行办法》的新规定,4月起只要营运主体(占5成营收)在大陆的企业,想赴海外IPO(初次上市发行)或增资时,都需要证监会点头、备查。尽管证期局认为目前对台商回台IPO并未有实际影响,但在台IPO公司必须先取得大陆证监会核发的备案通知书才能在台上市,市场预料许多在台挂牌公司将卡关。

黄厚铭表示,预计今年IPO有九家,主要活动在大陆会受影响,目前有二家IPO及1家SPO已向大陆提交备案申请。其中,IPO的是兴柜公司富世达(6805)、AMAX-KY(6933),已分别在今年5月25日、6月7日向证监会提交备案申请,至于要办理增资的鸿硕(3092)也已提出备案。

证交所已要求IPO公司要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公开承销前要取得大陆备案通知书,以免投资人面临未知风险,若没拿到备案通知书就不能上市。黄厚铭说明,该新规对国内台商IPO影响比SPO大,据证交所、柜买中心以问卷调查后发现,有196家上市柜可能适用大陆SPO规范对象,占所有上市柜家数10.97%,但这些公司要办理增资案时,在募集后三天内才需向大陆提交备案,届时才知道影响范围。

黄厚铭强调,大陆新规是针对全球企业,并非只针对台商,且评估仅是备查,金管会已提出三因应措施,一是加强资讯揭露,包括上市柜公司在公开说明书要揭露相关资讯、在向大陆「提交」备案或是「取得」备案时间点都要发布重讯;二是公司备案资料不得抵触我国重要法规,例如个资法;三是承销商要评估,备案资料与在台上市申报书件内容是否有重大差异,评估是有无违反本国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