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诈骗洗钱遭列「告诫户」 数十万人帐户遭无辜冻结

无辜告诫户有数十万人,金管会将会尽速会同法务部及警政署检讨救济程序。(图/黄世麒摄)

无辜告诫户有解了!立法委员黄珊珊19日指出,近来收到愈来愈多「告诫户」冤案陈情,金管会应研议三方诈骗案件类型的告诫户救济制度,金管会主委彭金隆表示,金管会将会尽速会同法务部及警政署检讨救济程序。

洗钱防制法修正后,针对有交付帐号、密码、存折、印章的人头帐户民众,会被处以告诫处分,并限制告诫户在5年内不得使用金融服务部分功能。

黄珊珊指出,这个本来立意良善的政策,却会造成有人并没有交出帐密,却被诈团害到被列为告诫户,会因救济制度不完善,帐户永无解冻之日。

黄珊珊举例,现在三方诈骗类型的诈欺猖獗,很多诈骗集团会向网路卖家下单购物,再透过假买卖诈骗第三人,要求汇款至网路卖家帐户,欺骗网路卖家是拜托友人汇款,导致网路卖家被第三人指恐为诈骗共犯。

黄珊珊认为,可以理解警察机关为求谨慎,在移送刑事案件给地检署时,只要有人头帐户疑虑,就会先开立告诫行政处分。但现在很多遭三方诈骗的网路卖家,在等待检方旷日废时的调查后,可能在半年后收到不起诉书厘清无犯罪事实,却因为已超过30日可以诉愿的时效,解除告诫处分困难重重。

目前,告诫户只有原处分的警察机关可以解除。黄珊珊表示,很多警察机关收到不起诉书时,往往非常谨慎,不敢完全确认告诫户真的没有诈骗疑虑,这些冤案只能不断向金管会、金融机构及立法委员们陈情,劳民伤财。

黄珊珊要求金管会应该参考「解除警示帐户」的救济程序,尽速法务部、警政署沟通一套确认机制,如果已收到不起诉书确认无犯罪事实就应该取消告诫,避免冤案不断增加。

彭金隆承诺,目前告诫户多达几十万,确实可能有部分是冤案,会尽速与法务部协调,可研议将告诫户做等级区分等方式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