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议员诈助理费512万「缓刑免囚」 法官:这地方与高虹安不同

▲南投县议员吴瑞芳(后排左二)涉嫌以人头助理诈取公费助理补助,更一审遭判2年、缓刑5年。(图/资料照片)

记者游琼华/台中报导

新竹市长高虹安被控担任立委期间诈领助理费11万元,立委颜宽恒也被爆料用人头助理诈取立院助理补助款,高虹安被依贪污罪判7年4月、颜宽恒则被判刑7年10月。但今天南投县前议员吴瑞芳涉诈领助理费512万余元更一审宣判,结果出炉,她仅判有期徒刑2年,而且缓刑5年。合议庭也点出,吴瑞芳与高、颜两案差异之处,就是吴在检方侦查时就认罪,而且已经缴回犯罪所得,加上她中风需要专人24小时照顾,因此两度减刑,同时宣告缓刑。

吴瑞芳遭控用人头虚伪申请,溢报公费助理补助费逾新台币512万元,被南投地方法院依三项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共,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4月、4年2月、3年8月,但审酌吴缴回犯罪所得,且争取多项地方建设,判她合并执行4年6月,上诉二审后,刑度减为3年10月,最高法院日前发回更审,今宣判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

合议庭认为,吴瑞芳在担任议员任内,对地方公共事务发展、运作贡献良多,且过往诈领之款项全数缴回,并于侦查期间认罪,因此减轻其刑。此外,吴瑞芳因脑中风去年底住院治疗,已无法自理日常生活,需24小时专人照护,就吴瑞芳所犯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共3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5年,且为确保其能记取教训,吴必须于判决确定后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