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湖区长林世崇收押禁见 律师:下属趁机作乱毁名声
▲台北市内湖区大湖街上的林地保护区原本没有联外道路,但内湖区公所却在保护区内开了一条联外道路,巧立名目位规避环评,为开发案做准备。(图/东森新闻)
内湖区公所长林世崇涉嫌开山路图利裁定饬回,士林地检署不服提抗告,士林地院21日早上10点重开羁押庭,中午12时裁定林世崇收押禁见。
台北市内湖区大湖街上的林地保护区,为规避环评替开发案做准备,开了一条联外道路。士林地检署怀疑区公所图利地主,林世崇带回侦讯,并进行大规模搜索,向法院声请羁押郭、林。
法院裁准羁押郭男,另将林男饬回,检方不服,认为林有串供、灭证之虞,20日晚间提起抗告,士林地院送高等法院裁定,高院21日凌晨撤销地院裁定,发回士林地院更裁。
士林地院21日早上10点重开羁押庭,中午12时,法院认为林世崇涉以公款开辟私地,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裁定羁押禁见。
林世崇委任律师刘韦廷表示,检方仅以空泛的侦查不公开的理由,且未具体指明是否有串证或湮灭证据之嫌,就要求羁押,指称尚有证据未搜证齐全为由便要求羁押,而法官竟也相信检方的说法,让他觉得很不可思议,完全是侵害被告的人权!他们将会再抗告。
刘韦廷也指出,区区一件79万元的小工程案件,决策的层级根本不到区长的一层决行,至多仅是负责盖章罢了,只是没料到,下属会趁机作乱,毁了他的名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