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次长陈宗彦说「票投小党是浪费」 北检:大法官认证过的选举事实
▲内政部次长陈宗彦说票投小党是废票,被检察官认为在陈述事实,不违反《选罢法》。(图为资料照/记者黄国霖摄)
内政部政务次长陈宗彦在去年底大选期间说出「投给小党是浪费选票」,被质疑是打压小党,挨告涉嫌违反《选举罢免法》中的意图使人不当选罪,但是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查出,大法官曾为了政党票门槛一事,作出释字721解释,当时就有大法官在意见书中指出这种形同「废票」的选举必然结果,陈的说法符合现实,24日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处分不起诉。
陈宗彦是在2019年12月14日出席活动时表示,「政党票投给小党是浪费选票」,呼吁新住民「看到民进党盖下去、蔡英文盖下去」,虽然陈宗彦事后在脸书上道歉,但当时的新党不分区候选人邱毅、一边一国行动党已分别提出告发。
但大法官在2014年针对单一选区两票制及不分区门槛一案,做出释字第721号合宪解释的时候,至少有2名大法官李震山、罗昌发的协同意见书中,分别提到确实会出现小党获得低于门槛的选票,因丧失席次的分权,因此使得选票形同「废票」。检察官因此认为,陈宗彦所说的是选举制度下的必然结果,并非造谣不实,因此以罪嫌不足等理由,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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