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弹劾案 宪法法庭可搜总统府 可传元首出庭
实施64年的大法官释宪制度将有重大变革,司法院院会7日通过「大法官审理案件法」修正草案,未来民众打官司,若认为法令有违宪之虞,不用等到判决确定,可直接声请释宪;此外宪法法庭审理总统、副总统弹劾案,可对总统府及官邸进行搜索、扣押。
▲司法院通过「大法官审理案件法」修正草案。(图/取自文化部网站)
大法官会议以往都是采取「闭门制」,屡遭批评为黑箱作业,未来新制实施后,大法官审理案件时,必须在公开法庭进行言词辩论,必要时得以视讯直播辩论过程。当事人经审判长许可,除可在法庭上询问证人以及鉴定人,并可声请调阅笔录。同时民众无须等待官司判决确定,可直接跳过各级法院,向宪法法庭申请释宪。
而新制通过后,宪法法庭同时拥有制衡总统权宪的司法权,往后审理总统、副总统弹劾案时,宪法法庭可直接指挥司法警察,对总统府以及官邸进行搜索、扣押;此外亦可传唤当事人到庭,未来台湾有可能出现现任元首受审的情景。
同时对于审理国家元首的案件,也有更清楚的法律规定,只要12名大法官参与评议立院提出的弹劾,并经其中9人同意,也就是4分之3同意就可弹劾总统。而被弹劾的总统、副总统,自弹劾案成立的判决生效日起,应即解除职务,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