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電波拉皮麻醉死亡 醫:所有醫美麻醉應納規範
一名49岁女性日前到台北市中山区某知名医美诊所进行医美手术,于舒眠麻醉期间陷入昏迷,送医不治,目前该案进入司法调查。对此,台湾麻醉医学会前镇静委员会主委、麻醉专科医师苏百川今天于脸书表示,「是时候让所有的医美麻醉,纳入正规的麻醉规范照护范畴」。
据悉,该名女性近5年都由同一名41岁的吴姓女医师治疗,吴女曾是万芳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台北医学大学附设医院皮肤科主治医师、长庚医院皮肤科专科医师,此次替个案进行电波拉皮、肉毒杆菌等疗程。
吴姓医师表示,近5年都是由她为个案诊治,先前也做过相同疗程,没想到此次酿出人命。据调查,个案进行电波拉皮、打肉毒针等疗程,麻醉后缺出现血氧浓度不足情况,立刻送往台北马偕医院急救仍不治身亡。
苏百川说,2018年时,一连串医美诊所无麻醉医师在场的麻醉相关意外,间接或直接导致在2018年9月6日修订「特订医疗技术检查检验医疗仪器施行或使用管理办法」(后简称:特管法),对部分医美整形手术的麻醉资格及规范做了明确的订定。
依目前除在执行「特管法」第25条有规定的8项手术,包括削骨、中脸部、全脸部拉皮、大量抽脂、腹部整形、鼻整形、义乳植入的乳房整形、全身拉皮手术时的麻醉资格有所规范限制外,其他的光电、医美、或整形手术并没有规范。
苏百川说,政府虽然有医策会推行的诊所美容医学品质认证,目的是以「安全」为基础,保障民众的就医权利。但办理多年以来,参与的诊所机构偏少,且该认证将评鉴项目分成「美容手术」以及「光电及针剂注射治疗」两类,美容手术又是以诊所自行选填有在执行的进行认证。
苏百川指出,只有当诊所勾选的项目包括有特管法前述8项的手术内容时,才会真正进行对麻醉镇静安全的查核。举例来说,以目前报传的电音波,因为它属于光电治疗的部分,就不会在医策会现行诊所麻醉镇静安全查核的范围内。
苏百川说,麻醉医师的专长在于保护病患的安全,维护病患舒适,预防危险的发生,及早侦测异常,并且校正可能的危险损害。不论在国内外,都已是一个专门的学科。这个专长是在至少4年的专科医师训练,这期间经历各式各样手术的磨合,专业知识的摄取,以及麻醉医学会每年同侪评估测验、临床情境模拟测验、和最终的麻醉专科医师笔试及口试淬炼出来的专业技能。
一名49岁女性日前进行医美手术,于舒眠麻醉期间陷入昏迷,送医不治。麻醉专科医师表示「是时候让所有的医美麻醉,纳入正规的麻醉规范照护范畴」。示意图。图/123R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