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犯撞死派出所長辯稱只想脫身 國民法官判死痛斥虐殺:人神共憤
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长刘宗鑫,前年9月30日深夜拦查女毒犯陈嘉莹时,竟遭陈女开车拖行,最后撞击捷运护栏丧命。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稍早依杀人罪判处陈女死刑、褫夺公权终身,同时驳斥其当下只想脱身的辩词,直斥陈女暴行如同「虐杀」。
国民法官合议庭指出,当时刘宗鑫身着警察制服,依法客气地实施盘查,陈女却在被发现疑似持有毒品时,不顾刘宗鑫的手还在车内,在以高速行驶欲摆脱查缉过程中,面对被害人尽忠职守不放手,竟起杀意高速冲撞捷运施工护栏,使刘宗鑫被活活撞死,此行为实可称为「虐杀」。
此外,警察为人民保母,代表国家公权力,陈女对于素无恩怨的警察合法执行公权力时,竟只为了自己逃逸,以前述虐杀手段,杀死一名派出所所长,显见其藐视与挑战合法公权力的执行,其所犯之罪已是「天条大罪」,属「天理难容」、「人神共愤」之罪,符合犯罪情节最严重的处死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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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长刘宗鑫,前年深夜拦查女毒犯陈嘉莹时,遭陈女开车拖行撞击捷运护栏丧命,新北地方法院国民法官依杀人罪判处陈女死刑,直斥陈女暴行如同「虐杀」。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