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聽高虹安案...律師:自願捐贈事實明確 無不法所有意圖

台北地院持续审理新竹市长高虹安助理费案,昨天开庭时,律师苏奕全也全程旁听,今天他也在脸书表达见解,认为全案症结点还是围绕在薪水加班费的捐赠主观意思,办公室零用金的性质与支用项目,依照证据的帐目核对当初的状况,如被告有额外支出私聘助理的费用,支出对象的工作内容和民代职务相关,一般在法律见解是可以证明被告无不法所有意图。

苏奕全指出,昨天庭期主要是在交互诘问证人,撇开冗长琐碎的逐笔对帐过程,证人陈述自愿捐赠的事实相当明确,此处没有任何外力干涉不当压迫,似与外界谣传显有不同,此外办公室零用金的性质也能从证人证述中得到还原,办公室零用金的性质应该是公用。

苏奕全说明,虽然帐目有列部分委员支付代垫款项,但也无碍于零用金之使用范围是在支应办公室运作有关的公用性质,此与委员个人可以私自使用还是不同,证人此处有强调记帐之所以记代垫款的用意就是在清楚区别,而这里确实也能还原事实真相。

辩方律师亦出示一段吴达伟和黄惠玟于2020年8月间的Line对话纪录,当时吴达伟因看到李庆华助理费案时事,而向黄惠玟请教办公室零用金是否有疑虑,黄惠玟回答「只要办公室提得出单据清清楚楚,就不会有问题」、「若还回来的钱,是供到办公室支用,那就没有问题」,更表示助理捐钱成立零用金制度是立法院历史共业。

对此吴达伟也表示:「黄惠玟说只要办公室提得出单据,就没有贪污问题」由于相对于高虹安、吴达伟、王郁文,黄惠玟的立法院资历显然较深,该零用金制度亦是由她引进、保管款项、支出,若黄惠玟以其经验表达制度运作合法,确实可获得其他同事信任。

苏奕全指出,最后各证人所言大致相同,事实应该就是如同各证人所述,司法程序即便要花费大量时间精神,但经过仔细的比对辩论,真相总会水落石出。

苏奕全强调,在过往助理费诈领相关案件中,如被告有额外支出私聘助理的费用,支出对象的工作内容和民代职务相关,一般在法律见解是可以证明被告无不法所有意图,所以无论是蔡维庭或李忠庭,只要确实执行国会工作也收到高虹安支付额外酬劳,对高虹安案情有正向发展,期待此案能在最真实的事实下,开启司法的新页,成为划时代的指标。

律师苏奕全今天在脸书发文表达自己对于新竹市长高虹安助理费案的看法。图/取自律师苏奕全脸书

台北地院昨天审理新竹市长高虹安(右2)助理费案。图/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