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要有良民证 补教界怒吼

教育部修正补习进修教育法补教业认为内容严苛,23日在教育部的第4场公听会外,700多名中彰云投补教从业人员大声抗议受歧视。(黄国峰摄)

教育部为研修《补习及进修教育法》,22日举办中部地区公听会,吸引近700名补教业者参加,多数人对补教法第9条聘任教师须提出「良民证」的规定感到气愤,认为是歧视补教界、让他们比八大行业还不如,因立场不同,会议一度因幼教业者上台发言,引发补教业集体退场

深感被歧视 700业者抗议

补教法第9条规定补习班聘雇职员工前,除须检具名册、学经历证件身分证明,还要提供「三个月内核发的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书」(俗称良民证)。台中市补教协会理事长杨佳叡怒控,这项规定根本是刻意防堵补教业,已违反公平比例原则

从事补教业30多年的唐姓业者则说,最近补教名师陈星被控诱奸作家林奕含事件闹得沸沸扬扬,立法院在6月间匆促修法,是因单一事件、为平息社会舆论压力订出的法令,给补教业在未审判前、先做有罪定论根本就是苛刻立法。

「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台中市补教协会卢明桂气愤表示,全台校园内性侵、性骚扰事件每年约发生数十至百件,比补教界还多,政府既然要求补教业聘任职员提供良民证,也应对幼教业、教师及公务员一视同仁。

幼教业发言 补教业者退场

补教业与幼教业的纠葛情绪也在场内大爆发,幼教联合会理事长谢京含上台发表意见时,引发现场数百名补教业者不满,大声要求谢下台,气氛紧张,最后补教业者甚至「暂时退场」表示抗议。

补教业者也对聘雇员工须经教育局审查大表不满,认为此规定旷日废时,可能让优秀员工跑掉。业者呼吁教育部重视大家建议,否则不排除北上教育部抗议。

教育部终身教育司司长黄月丽表示,早在103年就有良民证规定,今年6月修法只是提高到法律位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