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选委会审议 7参选人登记无效
屏东县选举委员会4日召开委员会议,审议107年乡镇市长、乡镇市民代表及村里长选举参选人资格案,经查后有2人因为重复登记,被认定登记无效,另5人因违反选罢法被判定资格不符。
屏县选委会组长伍文玲指出,盐埔乡第4选举区(洛阳村)彭家诚及屏东市永安里秦鸿明(县议员第一选举区)皆同时登记2种参选人,因此判定登记无效。
另外包括新园乡第3选举区张肆一、屏东市仁义里游英贵、万峦乡泗沟村陈连昌、枋寮乡保生村叶锦阳及枋寮乡内寮村潘荣发等5人,因不符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则不准予登记。
至于屏东市仁义里长及枋寮乡保生村长选举,均仅有1人申请登记,该2人登记资格经取消,该选举区已无登记参选人,屏县选委会将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38条第2项规定,办理第2次参选人登记公告。
而登记参选恒春镇仁寿里长的陈阜格于107年9月21日死亡,依民法第6条「人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选委会将依规定退回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