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生态环境执法难题

老张,就是这个,收掉它。这就是虾网,也称地下笼……”说话的是正在福建省三明沙县区沙溪河巡逻的“河道警长蔡小坪,“作案者往往凌晨‘下地笼’,早上‘出货’,这类案件关键的是抓‘现行’”。蔡小坪和驾驶员老张一起值班,他们一大早就到河面上巡逻。从城关水电站高砂水电站,一个来回,近70公里的距离,他们收缴了不少非法捞鱼捞虾工具

身穿救生衣、站在巡艇前排、手持对讲机,查看着沙溪河水面沿河两岸,这是蔡小坪和三明市众多“河道警长”工作的日常。为了更好守护好家门前山水,守护好大家共同的绿色生态家园,2017年以来,三明探索建立“河长+河警长”制度,推动“河道(段)警长”作为辖区打击河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第一责任人

“河道警长”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泰宁全县9条河流选派出18名民警任“河道警长”,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电鱼毒鱼、乱排乱放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行为;永安确定的15名“河道警长”,4年来共破获3起河道非法采砂刑事案件,移送水利部门行政案件7起,配合水利部门依法关停无证采砂点18个,全力保障了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顺利进行。这些“河道警长”巡逻守护在三明大大小小的200多条河流旁,对河流两岸及主要路段进行全覆盖,打造了三明公安“警长护航”生态发展的融合体系。

“创新生态综合执法机制,是破解生态环境执法领域问题的‘又一招’,解决了多部门职能交叉、多头执法问题。”三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郑立新说。

2018年,沙县县委县政府全省率先以森林警察队伍为主要力量成立生态执法局,从水利、国土林业、农业、住建、交通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统一行政指挥。“出警速度更快了、处置效果更佳了、调查手段更多了、办理程序规范了。”沙县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教导员陆克铨说。

沙县生态综合执法局成立后,通过集中一批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明晰权责,生态问题得到“一局统管”,真正实现了“无诿可推、有案必办”。“处理有关涉砂违法问题时,从原料来源、加工生产、运输、销售等渠道的处罚均有法可依,乱挖乱采、水洗制砂等问题也得以有效解决。”沙县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副教导员曹正盛说。

如今沙县区的沙溪河,各流域河道中鱼类明显增多,水生物种资源多样性明显提高。三明公安通过不断创新生态环境执法模式,守护着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