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竟以“未形成支付制度”为由欠薪一年
原标题:企业竟以“未形成支付制度”为由欠薪一年(主题)
务工者积极取证、主动维权终获赔偿(副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赖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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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1年5月到2022年5月,谈大姐任职客房服务的酒店公司以未形成完备的支付制度为由,拖欠提成工资长达一年。经北京市顺义区总工会法律援助,谈大姐获得维权信心和具体指导,拿到了法院判决支付的相应劳动报酬及对应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公司把4.8万多元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全都给我了,拖欠了这么久,真的没有想到会是这么好的结果!”4月17日,当记者再次联系到谈大姐的时候,她激动地分享了最新的好消息,并向北京市顺义区总工会帮助过她的援助律师和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正如谈大姐所言,这笔金额的到账实属不易:公司以未形成完备的支付制度为由,拖欠工资一年,案件纠纷处理一年,款项到手又是大半年。谈及这个充满波折的过程,谈大姐表示,自己深刻感受到,劳动者在遇到争议时,应积极寻求工会等有关部门的帮助,要敢于为自己争取合法的相应报酬。
提成工资被一拖再拖
家住北京市顺义区农村的谈大姐是某大型酒店公司的职工,岗位是客房服务员,平时主要负责打扫客房。在职3年多,尽管工作内容紧张又重复,她始终按照岗位要求完成任务,踏踏实实地做着自己分内的事情。这两年来,随着酒店客流量的增加,谈大姐的工作量逐渐加大,经常出现加班打扫的情况。
“公司允诺一定会及时发放加班的提成工资,我们是很信任公司的,还是接着好好干。”然而,到了2021年5月发薪水的时间,谈大姐发现公司并没有及时按月发放客房提成工资。为此,谈大姐和同事们相约一起向公司讨要说法。公司当时表示,只要清点完毕一定会发,并希望大家互相体谅。
得到答复后,谈大姐没有再过多询问,“心里想着至少公司是承认自己的工作量的,以后再一并清算。”
没想到的是,这一等就是整整一年的时间。从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公司仍旧没有发放在此期间所有的提成工资。而当谈大姐再次找到公司有关负责人表明来意时,对方却表示还未明确核算出具体的提成数额,所以提成工资无法发放。
“难道我就这么一直等下去,再等一个月、两个月、半年甚至一年,我应得的工资都拿不到,难道我不要生活了吗?”被一再拖欠的谈大姐终于向公司表达了自己的委屈和质疑,并表示如果公司仍拒绝支付拖欠的提成工资,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老实讲,虽然我跟公司说要走法律程序,但是我完全不知道要怎么开始第一步。”经过多方打听,谈大姐来到北京市顺义区总工会寻求帮助,向当天值班的援助律师韦志阳袒露自己的担忧和焦虑。面对心情郁结、情绪低落的谈大姐,韦志阳第一时间安抚了她的情绪,表示工会一定会积极帮助她合法维权,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
积极搜集证据吃下“定心丸”
根据谈大姐的描述,韦志阳首先指导她积极搜集诸如银行工资流水、社会保险权益记录等证据材料。随后,谈大姐向其咨询,这段经历让自己不想继续在该公司上班,产生了强烈的离职意愿,想要解除劳动关系。考虑再三,2022年5月底,她向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离开了公司,理由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谈大姐告诉记者,律师的指导沟通让她吃了“定心丸”,后续进展也比较顺利,“后来成功进行了劳动仲裁立案申请,要求公司支付相应拖欠的劳动报酬及对应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51336.73元。”
案件被成功受理后,经工会批准,韦志阳律师被指派为谈大姐的工会法律援助律师,为其后续维护权益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韦志阳说:“接受指派后,除了要与当事人保持沟通,还需要主动安抚她的不安情绪,这也是促进案件顺利解决的必要工作。”
结合在案证据,援助律师发现,公司拖欠提成工资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且在银行流水明细中能够清晰地看出,谈大姐在加班加点的工作中得到的劳动报酬,远远低于其实际应得的收入水平。
因此,公司不仅需要将拖欠的提成工资及时支付给职工,职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的经济补偿金也同样在情理之中。查明上述情况后,援助律师及时向谈大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表达了法律观点,这也让谈大姐对自己的案件有了更多信心。
法院诉讼维权终获支持
仲裁庭审中,在各种证据面前,公司方并没有否认谈大姐的工作成果,并现场核实了具体的提成工资数额,但表示公司尚未就何时支付该笔费用形成完备的支付制度,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仍旧无法正常支付该笔费用。
面对公司的说法,韦志阳表示,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是职工的基本权利,不应以公司是否有所谓的内部制度为前提,并且拖欠时间已长达一年之久,明显超出了合理必要范围,公司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仲裁委最后支持了当事人关于提成工资的请求,但是经济补偿金的观点没被接受,我便继续指导她进行法院诉讼维权。”据韦志阳介绍,在一审阶段,他从公司方拖欠提成工资的时间区间、提成工资与职工职业的紧密性、公司曾被多名其他职工投诉拖欠劳动报酬等角度,进一步阐述了公司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观点。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应当支付拖欠谈大姐的劳动报酬及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48241.55元。公司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上诉至二审法院,后被驳回,维持原判。从2022年5月到2023年5月,历时一年的维权之路,终于取得好结果。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工会劳模法律服务团成员褚军花律师认为,在劳动关系履行过程中,依据劳动法第50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关系得以延续的基础。“本案中公司拖欠谈大姐的提成工资,属于工资构成的一部分,而且拖欠长达一年之久,明显是违反法律相关规定的。”褚军花说,本案提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支付工资等法定义务,也提示劳动者,如果发生被拖欠工资的事实,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