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宏达电天才首席设计师简志霖 收回扣当内鬼移智财法院审理
前宏达电天才首席设计师简志霖,涉收回扣当内鬼移智财法院审理。(中时资料库)
喧腾一时hTC宏达电「内鬼」案,去年台北地方法院历经5年多审理后,将收受回扣的宏达电前工业设计部副总兼首席设计师简志霖重判7年10月,另可易科罚金刑3月、没收682万元不法所得,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认为简志霖部分管辖错误,移送智慧财产法院审理。
本案除宏达电员工外,一审将供应厂商威信电通负责人张俊宜、佳元公司负责人陈荣元、厂长陈忠贵;万富隆公司负责人周建成、会计主管洪千媄等人,分处4月至1年6月不等刑期,高院将周及洪改判刑3月、缓刑2年,制造设计部经理洪琮镒判刑6月、可易科罚金。
检方起诉指控,2013年6月22日,简擅自重制宏达电的ICON图形,与使用者体验动态档案,以电子邮件附加档,将含有上开营业秘密的档案寄送给网秦公司策略长蒋毅威,作为双方将来在大陆发展使用。
简等人还向威信电通、佳元公司,以开立不实发票,多次制造不实交易,向宏达电浮报、虚报费用,诈领款项2700多万元,还向厂商收取回扣800多万元。
2012年6月间,制造设计部经理洪琮镒在外筹组万富隆公司,由周建成任负责人、胞姐洪千媄任会计主管,再由捷邦公司出名接单,扣除转单费,全交由万富隆承作。洪并利用简、吴对选择供应商的影响力,导入捷邦为宏达电手机产品雷射钻孔制程供应商,他将420万回扣交付吴建宏、吴再转交简志霖,作为筹设晓玉公司资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