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字离婚藏「5字陷阱」!卖鸡人妻偷吃员工 赔了300万还被告

张女偷吃员工,与丈夫协议离婚却掉入圈套。(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崔子柔综合报导

新竹一名在市场摆摊卖鸡肉的张姓人妻偷吃被抓包,和丈夫陈男协定离婚并签署协议书,原谈好张女赔偿300万便可换取撤告,没想到陈男玩起文字游戏,事后又把张女告法院,新竹地院判张女赔10万元。

根据判决书内容,张女与陈男婚后育有2子,陈男指控她时常2、3天不回家,且音讯全无,去年更发现她手机云端有多张和袁姓员工躺床的自拍照,才知道2人已在私下交往近2年。

张女答应陈男以300万元赔偿金换取离婚及撤告,没想到陈男在离婚协议书中,写下300万元为2子的「生活教育费」,并未排除侵害配偶权损害赔偿,又把张女告上法院。

陈男在去年12月和张女协议离婚,事后要求袁男连带赔偿100万元,新竹地院认为,协议书内容的确未提及陈男不得另行提告,且300万元赔偿金也未写明涵盖侵害配偶权损害赔偿,判张女、袁男连带赔偿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