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高度自治!港澳办主任:「23条」未立法是港独加剧主因

香港示威者发起「全民V怪客日」,港警出动水炮车驱离。(图/路透

记者马叔安综合报导

大陆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张晓明在9日表示,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近几年来「港独」等活动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强化执法力量,已成为摆在港府社会各界人士面前的紧迫任务,「绝不能任由外部势力在香港、澳门为所欲为。」

港澳办网站9日公布张晓明署名的《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文章指出,在思想认识上,必须坚持「一国」是实行「两制」的前提基础,「我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中央对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所有地方行政区域具有全面管治权。」

▲港示威者向立法会投燃烧弹,警出动水炮车发「蓝色水柱」。(图/记者黄彦杰摄)

文章强调,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不是固有的,而是来源于中央授权,不能将中央的全面管治权与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对立起来,更不能以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对抗中央的权力,「与此同时,特别行政区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终审权,也应当得到充分尊重和切实保障。」

文章写道,目前,澳门已经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建立了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香港尚未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也未设立相应执行机构,这也是近几年来「港独」等本土激进分离势力的活动不断加剧的主要原因之一。

香港市民试图冲入立法会。(图/路透)

文章结尾提到,修例风波充分暴露出香港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进一步凸显了完善香港治理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23条全文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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