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富海科馆诈贷案 陈庆男二审加重判7年10月
涉及猎雷舰诈贷案遭判重刑的庆富集团负责人陈庆男,另在海科馆BOT工程案,以不实资料向5家联贷银行诈贷3亿3800万,二审改判7年10月徒刑。(本报资料照)
涉及猎雷舰诈贷案遭判重刑的庆富集团负责人陈庆男,另在海科馆BOT工程案,以不实资料向5家联贷银行诈贷3亿3800万,高雄地院一审认定确实诈得其中2亿3930万判6年10月徒刑,陈不服上诉,29日二审宣判出炉,高雄高分院改认定诈贷金额为3亿3800万,重判7年10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担任庆富集团子公司庆阳海洋公司董事长的陈庆男,被检警查出涉嫌联合3名建筑师,在2015年指示不知情财务人员,将1亿5000万自庆富造船及另家公司帐户,转入庆阳海洋公司帐户,充作增资股款及申贷所需自筹款,并向联贷银行诈得授信额度2亿元后,再将1亿5000万汇回,涉嫌伪造文书、违反公司法。
陈庆男又以庆富造船名义,签订海科馆生态展示馆维生系统等分包契约,明知工程进度落后,却3次指示梁耕华制作不实工程进度图和不实工程进度证明书,随后又找3名建筑师在不实工程进度证明书上用印,再由会计人员持相关文件,向联贷银行申请核拨授信额度,共诈得3亿3800万。
同案被告的庆富专案梁姓工程师,改判3年徒刑;许姓建筑师3年8月徒刑;夏姓、彭姓建筑师各判刑4年;原因罪证不足获判无罪的郭姓建筑事务所协理二审遭改判3年6月,到场听判得知结果后,令他相当气愤,无法接受判决结果,他表示,事证都一样,只是法官心证不同就变有罪,一定还会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