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特定行业就业 营造业 排除适用奖励
为在疫情期间协助青年就业及充实特定行业人力,劳动部放宽「特定行业就业奖励津贴」适用资格,透过奖励方式引导青年在缺工产业稳定工作,目前已确定产业有特定制造业、照顾服务业,但原订要纳入奖励范围的营造业,却在跨部会评估后确定喊卡。
据了解,劳动部与工程会、营建署多次研商,希望能透过政策工具,协助找到劳动力市场供需两端的平衡,但最后确定无法将营造业纳入特定行业就业奖励津贴范围,主因工作型态与薪资水准两大问题。
知情官员指出,营造业无法纳入最大及主要问题就是工作型态,因台湾的工程案会从大包一路分到小包,中间包含多个承接不同工程介面的小营造厂或协力厂,没办法预期工程案可施作多久、是否可达到劳动部所谓「稳定就业的标准」。
营造工程中最常见到的是承揽关系,官员坦言,劳动部希望引导青年进入缺工产业,让青年能有稳定雇佣关系,但这与营造业工作型态不同,当营造业者都无法判断未来是否有案可承接时,很难透过政策强迫每个营造业者长期雇用青年。
再者,官员认为,营造业的薪资「很难满足劳动部的期待」,因在工程案场多采承揽关系、日薪等,实际换算月薪、或用每月可工作的日薪累计,可能达不到基本工资,如此很难放入政策中。因此各部会达成共识,营造业确定不纳入「特定行业就业奖励津贴」适用范围。
劳动部「特定行业就业奖励津贴」规定,青年经公立就业服务机构咨询及推介至特定制造业或照顾服务业工作,在同一雇主连续就业达30日,每月发给5千元至7千元就业奖励,最长发给18个月,最高发给10.8万元,且这与「青年就业奖励计划」并不冲突,两者合计最高可领13.8万元的就业奖励。